| 索引號: | 001-2025-00000262 | 發布機構: | 民權縣政府辦 |
| 生效日期: | 2025-04-1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號: | 民政辦〔2025〕6號 | 所屬主題: | 其他文件 |
民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民權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縣域統管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人民政府各部門:
《民權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縣域統管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5年4月18日
民權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縣域統管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實現農村供水縣域統管是保障農村供水可持續運行、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用水需求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健全農村供水管理運行機制,加快推動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縣域統管,創新管理體制機制,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為鄉村振興提供堅實的水利支撐,依據《水利部關于加快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水農〔2023〕283號),結合民權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統籌推進。強化政府在農村飲水安全保障中的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整合各方資源,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進縣域統管工作。
(二)市場運作,專業管理。引入市場機制,培育和發展專業化供水企業或專管機構,提高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的專業化、規范化、市場化水平。
(三)強化監督,保障質量。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監督考核機制,加強對供水水質、服務質量、水費收繳等方面的監督檢查,確保工程長效良性運行,保障群眾喝上“放心水”。
三、實施范圍
縣域內所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
四、重點任務
(一)明確縣域統管模式和統管主體
1.統管模式。結合本縣實際,主要采用“縣級農村供水工程專管機構+鄉鎮供水管理中心組+廠(站)管水員”模式。縣級農村供水工程專管機構負責行業監管和業務指導,鄉鎮供水管理中心組承擔農村供水工程的具體運行管理、維護服務等工作。充分發揮鄉鎮和村級的管理作用,加強供水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2.統管主體。民權縣水資源保障中心作為縣域統管主體,應進一步提升相應的技術、資金、管理能力和經驗,承擔農村供水工程的運行管理職責,確保供水安全和服務質量。
(二)建立縣域統管工作推進機制
1.政策支持機制。制定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辦法、水費收繳管理辦法、維修養護資金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規范農村供水工程的運行管理行為。
2.資金保障機制。建立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加強對因執行水價低于成本水價導致的政策性虧損、重大維修、水費收入難以保障正常運行等情況的補助。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向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傾斜。
(三)做好縣域統管專業化管護工作
1.建立專業化管護隊伍。統管主體按照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的需要,配備足夠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建立專業化管護隊伍。加強對管護人員的培訓,定期組織業務培訓和技能考核,提高管護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服務能力。
2.完善管護設施設備。加大對農村供水工程管護設施設備的投入,配備必要的水質檢測設備、維修工具、搶修車輛等,提高農村供水工程的應急搶修能力和水質檢測能力。推進農村供水信息化建設,建立縣級農村供水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對農村供水工程的遠程監控、數據采集、分析處理等功能,提高供水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3.加強水質檢測監測。建立健全水質檢測監測制度,縣級水質檢測中心要加強對農村供水工程水源水、出廠水和末梢水的水質檢測,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常規指標檢測,每半年進行一次全分析指標檢測,并及時公布檢測結果。供水廠(站)要按照規定配備水質檢測人員和設備,每天對出廠水進行自檢,確保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加強對農村飲用水水源的保護,劃定水源保護區,設置保護標志,加強巡查監管,防止水源污染。
4.規范水費收繳管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行有償供水,計量收費。充分考慮供水成本、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合理價格。全面落實供水水費收繳制度,供水廠(站)要加強水費收繳管理,提高水費收繳率。通過發放繳費通知、設立收費網點、推行線上繳費等方式,方便用戶繳費。對拖欠水費的用戶,要及時催繳;經催繳仍不繳納的,可暫停供水。同時,要加強對水費收支的管理和監督,確保水費收入用于農村供水工程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四)推進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建設
1.開展工程清查和評估。對縣域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進行全面清查和評估,掌握工程的基本情況、運行狀況、存在問題等,建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檔案。根據清查和評估結果,制定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建設改造計劃,明確建設改造的目標任務、重點內容和實施步驟。
2.實施工程建設改造。按照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建設要求,對老舊供水工程進行更新改造,包括水源工程、水廠設施、供水管網等,提高工程的供水能力和運行可靠性。加強農村供水工程的配套設施建設,完善凈化、消毒設施設備,確保供水水質達標,逐步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和區域供水規模化建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以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水利、財政、衛健、生態環境、發改等部門和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縣域統管工作專班,負責統籌協調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縣域統管工作。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街道)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專人負責,確保縣域統管工作順利推進。
(二)落實部門責任
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協同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縣域統管工作。水利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管理職責,加強對縣域統管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財政部門要加大資金投入,保障經費落實,并加強資金監管;衛健部門要加強農村飲水工程末梢水的水質檢測和衛生監督,及時發現和處理水質問題;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和保護,加大對水源污染的防治力度;發改部門要加強對供水價格的監管;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積極支持和配合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縣域統管工作。
(三)強化監督考核
制定詳細的監督和評價標準,定期對縣域統管工作進展情況、工程運行管理情況、供水水質情況、水費收繳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
(四)加強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縣域統管工作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提高社會各界對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加強對農村居民的宣傳教育,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用水觀念,增強節約用水和保護供水設施的意識,積極支持和配合縣域統管工作。及時總結推廣縣域統管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